盤州市新民鎮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盤州市新民鎮人民政府城鎮公益性崗位3名。
二、招聘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以上。
(二)進行了失業登記并持《就業創業證》,符合以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幾類人員:
1.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失業人員。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
3.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
4.父母雙方(單方)持《殘疾證》、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本人持《殘疾證》的高校畢業生。
5.在校期間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災難,經民政部門認定屬社會扶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
6.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特別說明:以上6項滿足一項即符合條件。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本職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服從安排。
(四)身體健康,道德品質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五)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有違法行為記錄或者違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已享受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一次且不屬于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重度殘疾人員等特殊就業困難人員;
5.本人名下有工商信息登記、企業注冊等情形的人員;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告發布。
(二)報名。本人自愿報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由盤州市新民鎮人民政府進行資格審查。(四)聘用。聘用并辦理相關手續。
四、工資待遇
每月工資不低于盤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同時按規定購買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自行承擔)。
五、招聘時間及安排
(一)報名時間:2025年7月4日起2025年7月8日止。
(二)報名方式:有意愿者請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就業失業登記證》(需到戶口所在地或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并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助學貸款合同、個人簡歷等資料交到盤州市新民鎮人民政府社保所辦公室報名或將資料電子版發送到郵箱3491608829@qq.com。
(三)聯系人及電話:劉女士(18185868241)(上班時間8:30-12:00 14:00-17:30)。
(四)報名者須提供真實有效資料,因提供虛假材料或填寫與事實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對自己填報的資料信息真實性負責。若填報資料信息虛假,一經查實,立即解聘。
(二)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相關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被安置為城鎮公益性崗位后,在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間不得進行工商信息登記、企業注冊等。
(四)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由盤州市新民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信息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GQLDEipu7nPIrt8sT9WkLw)
2025年盤州市新民鎮人民政府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3人,7月4-8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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